治安责任保证书3篇
在不断进步的时代,我们使用上保证书的情况与日俱增,保证书具有单方的特证。我们应当如何写保证书呢?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治安责任保证书3篇,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。
派出所:
本人(单位) 将坐落(地址) 私(公)房屋 平方米出租,为履行治安责任,保证做到以下几条:
1、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的承租人。
2、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口的必须督促承租人提供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,并保证在承租之日起三日内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,办理暂住证,暂住人口离开时应当办理注销手续。
3、对承租人的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常住户口所在地、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、服务处所、携带子女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,基本情况有变动的.,及时报告公安派出所;房屋租赁人变更后与派出所重新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。
4、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,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或发现承租人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的,及时报告当地计生部门,并配合处理。
5、出租的房屋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并经常进行安全检查,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,保证承租人的居住安全。
6、无法履行对出租房屋管理职责时,应委托代理人代为管理。
7、房屋停止租赁,及时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。
8、违反以上条款愿意接受公安机关按《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》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。
保证人(单位)签名盖章
年 月 日
为了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、预防和减少治安事故的发生,保障租赁房屋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,特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,房屋承租人必须履行以下治安责任:
一、 房屋仅为办公使用,不得作为其他用途。
二、 钥匙为出租人配制的卷帘防盗门钥匙一把,承租人不得私自
配制钥匙,否则将终止租房合同,若造成生命财产损失,上报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理。房屋到期退房时,承租人必须将钥匙退回出租人。
三、 钥匙不得私自转于他人,否则将收回钥匙,若造成生命财产损失,上报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理。
四、 防盗门做到随开随关,否则将收回钥匙,若造成生命财产损失,上报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理。
五、 未尽事宜,双方可共同协商。
六、 本保证一式二份,各持一份。
出租人(签名): 联系电话:
承租人(签名): 联系电话:
为规范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,房屋租赁双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、公安部《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》和《湖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规定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,按照“谁出租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出租房屋的个人或单位应当履行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责任:
1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,应当符合建筑、消防、治安、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,不得危及人身安全,禁止将危险和违章建筑进行出租。出租人应对出租房屋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,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,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,出租房屋核定的居住人数达到十人以上的,要指定治安管理负责人并到流动人口服务部备案,做好治安保卫工作。
2、对承租人进行暂住登记并申报。应登记承租人(含同住建人员,下同)的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、年龄、民族、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、户籍地址、政治面貌等基本情况,如实填写《流动人口暂住信息登记表》。登记时应复印承租人的身份证件,承租人是育龄妇女的,还需提供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婚育证明(复印件),3日内向当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(站)申报。对没有本市(县)常住户口的承租人,在申报的同时可免费申领居住证。
3、及时将出租房屋进行登记备案并及时依法纳税。房屋出租人应当在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,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证明、房屋租赁合同、出租人与承租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向房产部门申请登记备案手续,核发《房屋租赁证》。核发《房屋租赁证》应悬挂在出租房屋内显眼处。房屋租赁合同变终止的,应及时到房产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手续。
4、不得向无身份证明的人出租房屋,出租房屋内不得从事非法犯罪活动。出租人发现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嫌疑的,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。
5、行政企事业等内保单位院落的公、私房屋和门店出租,由本单位承担上述责任,监督房主及时落实登记备案责任和缴纳税费。
6、如违反上述规定,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出租房屋责任人予以处罚。
派出所(签章):
出租人(签名):
年月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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