规范办学行为责任书
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,责任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,责任书是写明责任范围、职责的文书。大家知道责任书的格式吗?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规范办学行为责任书,欢迎阅读与收藏。
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,全面实施素质教育,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,加快我校教育改革和发展。按照省市教育部门的要求,签订本责任书。
1、认真学习贯彻《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》,增强落实《规范》的.自觉性和紧迫感。
2、严格按学校要求上好每一堂课,尤其是地方课程、学校课程、音体美等课程,做到计划、教案齐全,学生反映良好。
3、严格执行作息时间。走读生每天在学校学习时间(包括自习)不超过8小时,寄宿制学校学生每天增加的自习时间不超过1.5小时。寄宿学生每天不少于9小时睡眠时间,早上起床时间不早于7点。
4、作业布置体现层次性和可选择性。每天书面作业时间不超过1.5小时(每学科作业每天不超过25分钟),严禁以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。布置的作业必须全批全改。
5、学生每天集体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。
6、坚持把时间还给学生,保证学生自主学习权、合法休息权。不占用学生自习时间上课或补课,午饭后严禁组织学生统一上自习。中午一般不留家庭作业,不得要求学生下午上课前交作业。
7、不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,不按学业成绩排列学生名次,日常单元考试实行无分数评价,实行等级制(一般为A、B、C、D四个等级)。教师只对学生的试卷进行正误判断,使日常考试能回归诊断性评价的本来面目。
8、严禁教师强迫、动员、暗示学生接受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,参加各种形式的补习班、培训班等。凡各级优秀教师、模范教师、特级教师、教学能手、骨干教师等从事有偿家教拒不改正的,撤销其相应称号。
9、未经省、市教育行政部门审定、推荐的教学辅助用书,不得向学生推荐征订。严禁教师动员学生到指定书商购买学习资料、教辅材料,更不准以此资料布置作业。
教师签字:
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,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,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进一步规范我校的办学行为,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印发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》要求,特制定本责任书。
(一)严格规范教师教学行为。
1. 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,有偿家教家养。在职教师不得接受学生在家有偿补课、辅导、做作业和在家搭餐、寄宿。
2. 在职教师不得接受学生及其家长任何馈赠的现金、有价证券、有价礼品等,不得暗示家长或利用家长委员会等形式的家长机构,组织补课,收取礼金、礼品等 。
3. 不得到校外兼职兼课和替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及组织生源,收取介绍费。
(二)严格规范教育收费。
1. 严格执行“一科一辅”和教辅材料家长自愿购买原则。
2. 严禁教师以任何形式代收教辅材料费行为。
3. 严禁教师为学生征订教辅材料或变相推荐教辅材料行为。
4. 严格规范贫困生补助、免费午餐等教育惠民政策。
(三)严格规范师德师风建设
1. 各教师认真学习《教师法》、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和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等,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。
2. 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。
3. 严禁教师上班期间打牌、炒股、打游戏、看电视、上网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。
(四)严格规范教学时间
1. 严格按照学校课程安排上课,不得随意换课、拖课、擅自离岗,不得挤占音体美劳等其他科时间。
2. 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,不占用学生休息、锻炼时间。
3. 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时量。小学一、二年级不留书面课外作业,其它年级课外作业时量每天不超过1小时。
学校坚持经常性检查、专项检查和重点跟踪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,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,把监督检查贯穿于规范办学行为各个环节,切实在发现和纠正问题上下功夫。严厉查办乱补课、乱收费、乱订教辅资料及其他违规行为。对顶风违纪、纠而复生、情节恶劣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案件要坚决查处并予以公开通报,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交由相关部门严肃查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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